谦明律师
守德·求实·敬业·创新
上诉人(原审被告)吴◑◑,男,汉族,◑◑◑◑年◑◑月◑◑日出生,住:◑◑◑。
委托代理人王某,贵州谦明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委托代理人彭某,北京世柱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上诉人王◑◑因与被上诉人张◑、鲁某1、鲁某2、鲁家布、宋美玲、原审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(以下简称太平洋财保贵阳支公司)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不服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(2019)黔8601民初127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
CopyRight © 贵州谦明律师事务所
联系人:邹桃 15086012212 座机:0851-84112225
黔ICP备19008113号-1 技术支持:富海万企科技
免责声明:本站内容由互联网收集整理,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删除内容,谢谢!